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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(第2/3页)

顾老师没有信心?”

“都没有。”叶蓁蓁坦言,这倒是没有说瞎话。

“但是你们跟其他的都不一样啊。”

“怎么不一样?”叶蓁蓁可没觉得走哪儿不一样。

“你们不用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。”这也是实话。

“这又怎么了?”

“这又怎么了!”林源淇拔高了声音,“蓁蓁你真是仙女。”这话没什么特别的态度,还隐隐有点儿羡慕。

“什么意思?”突然说她是仙女,叶蓁蓁还有点儿受宠若惊。

“不食人间烟火。”不是仙女是什么?“你知不知道这个世上有多少爱情被现实磋磨?”

挨穷不难,只要肯。但你敢不敢?二人形容枯槁,三餐不继,相对泣血,终于贫贱夫妻百事哀,脾气日坏,身体日差,变成怨偶。一点点意见便闹得鸡犬不宁,各以毒辣言语去伤害对方的自尊。于是大家在后悔:我为什么为你而放弃锦衣玉食娇妻爱子?我又为什么为你而虚耗芳华谢绝一切恩客?当你明知事情会演变至此时,你就不敢。

贫贱夫妻百事哀,听起来现实又落拓,不知道是经历过多少这样的刻骨铭心的事儿,才有了这么一句深刻的道理。

门第之差使幸福变得遥不可及,苟且偷生是你预想不到的悲哀。如梦如幻月,若即若离花。不然,你又能如何,不死,你又能如何。不复返的时代,不复返的观念,还有不复返的勇气。谁,能载住这般的爱。门第之见现在听起来迂腐而落后,但是两个背景完全不同,经历没有丝毫相近的人硬要凑在一起,满心的爱恋过去之后,又会剩下什么。

爱情大概是这世上最虚无缥缈的东西,不是说不让人追求,只是太难,代价太高,如果没有富足的精神或者物质,难以填满爱情的欲壑。

叶蓁蓁能遇到顾灼华,不可谓是不幸运。

林源淇对爱情懵懵懂懂的时候,看得最多的书不是什么脍炙人口的爱情故事,而是《胭脂扣》,那时候不懂,只觉得十二少实在是个渣男。

如花实在悖运,遇到了这么个玩意儿,现在再看一点儿也不会再为如花伤心,在自己的实力难以匹配上自己的爱情的时候,与其等着现实耗尽最后一点儿美好,不如干脆点儿。

杀死爱情,总是要比杀死自己好的。

爱情,只要愿意,终究不会只有那么一回,只要还有这条命,谁都说不准最后的结局不是?

“蓁蓁遇到顾灼华,你已经比这个世上大多数的人要幸运了。你要知道就算是灰姑娘,她也是贵族出生。有叶家和顾家保驾护航,这辈子你大概都不会看到真正的现实。”

叶蓁蓁沉默了,林源淇说的是实话,她可不是什么圣母,对切身体会这世间的疾苦没有什么兴趣,所以现在这个样子就是最好的。

顺其自然。

现在猛然觉得,林源淇当时说的真对,是她差点儿天真了一把。

能遇到顾灼华确实是她这辈子相当大的幸运,最幸运的是,她还把这个男人收入囊中了。

“老公,能遇到你真好。”

“这么突然这么多感慨?”顾灼华在汤锅上盖上盖子,取下了身上叶蓁蓁挑的HelloKitty围裙,搂着叶蓁蓁的纤腰就出了厨房。

“只是突然想到了阿淇之前的一些话。”

“她说了什么?”顾灼华挑了挑眉毛,林源淇说了些什么,他还真有点儿好奇。

“她说我能嫁给你是上辈子拯救了宇宙。”

“有道理。”顾灼华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。

“哇,老公,今天才发现你怎么这么自恋。”

“看来是我还不够深入,所以让你对我的了解还不够。”顾灼华意有所指地看了看自己的腹下三寸之地。

叶蓁蓁还有什么不明白的,林源淇说的对,有些男人穿上衣服看上去人模人样,脱了衣服就是禽兽,不过禽兽就是禽兽,再怎么掩饰还是会在不经意间暴露自己的禽兽属性。

顾灼华当属个中翘楚。

“禽兽。”

“乖,这话留着咱们晚上说。”至于是不是在床上,那就不一定了,浴室好像不错,阳台也还行。

啧啧,果然禽兽。

顾灼华完全是把禽兽当成了夸奖,她怎么觉得这个男人的脸皮厚度与日俱增?

要是顾灼华知道她的想法肯定会否定她,明明是早就没有脸皮这个东西了好吗?

有老婆就够了,这有妻万事足的劲儿,简直了。

两个人腻歪的这会儿,顾灼华又剥了几个橙子,叶蓁蓁不喜欢在榨橙汁的时候带上橙子皮,顾灼华自然是一切按照老婆大人的喜好准备。

有男人免不了酒,冰镇过的梅酒,叶蓁蓁的手艺,青梅是叶蓁蓁实习的时候于静姝给带的。

她实习的时候是哪儿需要人手她就在哪儿,那时候刚跟于静姝认识,那段时间于静姝跟的律师手上有好几个案子,就一个助理,她帮了于静姝不少忙。

青梅上市的季节,于静姝有事儿回了趟家,往办公室里寄了两大箱青梅,挺说于静姝的家乡盛产这个。办公室里一人得了一份儿,至于叶蓁蓁的,于静姝直接给她寄了一箱到她住的地方。叶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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